9月19日,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促进条例(草案)》。这是全国首个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立法。草案就完善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作出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老旧小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规定省内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应当接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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